零擔物流的定義
1、所謂零擔貨物,是指一張貨物運單(一批)托運的貨物重量或容積不夠裝一車的貨物(即不夠整車運輸條件)
2、當一批貨物的重量或容積不滿一輛貨車時,可與其他幾批甚至上百批貨物共用一輛貨車裝運時,叫零擔貨物運輸。
零擔物流規定
零擔托運規定:為便于配裝和保管,每批零擔貨物不得超過300件,每一件零擔貨物的體積最小不得小于0.02立方米(一件重量在10千克以上的除外)。
不在零擔托運范圍內的貨物。
下列貨物不得按零擔托運:
(1)需要冷藏、保溫或加溫運輸的貨物;
(2)規定限按整車辦理的危險貨物;
(3)易于污染其它貨物的污穢品(例如未經過消毒處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裝的牲骨、濕毛皮、糞便、炭黑等);
(4)蜜蜂;
(5)不易計算件數的貨物;
(6)未裝容器的活動物(鐵路局規定在管內可按零擔運輸的除外);
(7)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噸,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貨物(經發站確認不致影響中轉站和到站裝卸車作業的除外)。
公路零擔物流的流程基本上是:營業網點收貨——中心庫區集中、分揀——專線方向配貨裝車——專線運輸——到達各中轉站(網絡點)——進一步分揀
——保管貨物或二次運輸——客戶取貨或上門送貨。
在零擔貨物運輸中,根據零擔貨物的性質將其分為普通零擔貨物、笨重零擔貨物和危險零擔貨物三種:
(1)普通零擔貨物指普通成件包裝,無危險型或危險性極小的,并容易和其他貨物拼裝,件重、體積、長度均不足整車裝運。
(2)笨重零擔貨物指一件貨物重量超過1噸,體積大于2立方米或長度在5米以上,其性質適宜用敞車裝運和吊裝吊卸的貨物。
(3)危險零擔貨物(指在運輸過程中,具有易燃爆炸、腐蝕、毒害和放射性等特性,并能按零擔辦理的危險貨物。
就運輸方式而言,零擔貨物運輸又可分為公路運輸、鐵路運輸和航空運輸三種方式。其中公路運輸以其靈活、便捷等特點,成為零擔貨物的主要運輸方式;
而路途較遠,不便以公路形式運輸的貨物選擇鐵路零擔運輸形式;其余價值較高、易破損的貨物則常以航空運輸形式運輸。